证监会整治网红歪风 无牌“投资大师”恐须坐牢

Orientaldaily Tue, Nov 18, 2025 01:31pm - 3 hours View Original


(吉隆坡18日讯)证券监督委员会(SC)更新《资本市场产品与相关服务广告指南》,并于11月1日正式生效。无牌“投资大师”若被定罪,将面临严厉的处罚。

但凡在社交平台分享投资建议、个人理财规划、或涉及资本市场产品内容的网红,若未持有相关执照,最高可被罚款1000万令吉或监禁10年,或两者兼施。

在新指南下,“财经网红”将被归类为“自愿广告商”。除非持有证监会相关执照,否则不得推广资本市场产品、财务规划或相关服务。

大马财务规划理事会(MFPC)国际发展委员会主席安努亚在接受《马来邮报》访问时表示,指南推出前,社交平台上不少理财“导师”所分享的资讯缺乏根据,甚至可能误导大众。

“近年来,大马社交平台涌现大量强调“快速财务自由”的短视频,不但流量惊人,传播力度甚至盖过具资格的持牌人士;部份内容更可能误导投资者的理财判断。”

资讯或未经核实 恐误导大众

他指出,分享个人理财资讯不是儿戏,它可以让一个人变得更好,也可能让人跌至谷底,甚至毁掉其积蓄。

他强调,这也是为何证监会强化持牌要求,确保散布不当或具危害性的理财建议者须面对法律后果。

安努亚补充,虽然消费者有自由选择内容的权利,但在采纳任何理财建议前,务必确认该财经网红是否获得证监会认可。

与此同时,大马财务规划理事会副主席彭家耀亦表示,推出指南的目的并不是限制资讯流通,而是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环境,让可信、以客户利益为中心的建议得以优先,消费者也能做出充份知情的财务决定。

“拥有执照是一回事,但持牌人士在公开分享资讯时同样需谨慎,因为财务建议本身就是一项专业责任。”

指南同时列明,若内容属教育用途、仅分享事实性资讯,且不大可能引导大众采取投资行动,即不属于规管范围。此外,任何形式的广告都必须清楚标示,让消费者能立即辨识。

彭家耀表示,这能确保内容仅限于一般性建议,例如金融市场的基本守则,并且严格以教育目的为主。

“我们 (大马财务规划理事会)当然支持这项指南,因为这有助打造更健康的生态,并让各方共同为行业标准负起责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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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 投资 网络红人(网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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