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独家】郑金龙:执法才是关键 零提控烂尾楼难绝迹

Nanyang Tue, Aug 19, 2025 08:49pm - 3 weeks View Original


独家报道:刘晓晶

(吉隆坡19日讯)法律不是问题,执法才是关键!

针对政府拟修订1966年房屋发展(管制及执照)法令,以强化购屋者保障,马来西亚购屋者协会总秘书拿督郑金龙直言,真正症结并非条文漏洞,而是过去十年几乎零起针对违规发展商的提控,形同“有法不依”,让购屋者权益长期悬空。

“每一任部长都归咎于‘法律不够完善’,真正的问题不是现有的法律,而是缺乏对违规地产发展商的提控和执法。”

他向《南洋商报》指出,在1966年房屋发展(管制及执照)法令(2015年修订版)第18A条文下,任何造成废置项目的发展商可被控,一旦罪成可被罚款25万令吉至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。

“问题是,在过去十年里,有多少房产发展商房屋发展(管制及执照)法令(HDA)第18A条下被提控并判入狱?答案是:零。”

郑金龙说,自2015年修订以来,该法令明确规定弃置房屋项目属于刑事罪且可判处监禁,然而,尽管有众多项目被弃置,却没有一个发展商因此受到惩罚,这表明了法律的威慑力完全取决于执法部门的行动。

鹅唛协达公寓复工
全马最大烂尾楼项目的鹅唛协达公寓复工。(马新社)

罚款微不足道

他认为,尽管将发展商列入黑名单是朝向更好管控的一步,但这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,因为有关罚款对发展商来说微不足道。

他指出,当公众对这些法令寄予厚望时,往往却因为执法者的不作为而失望,最佳的法律若缺乏严格执法,终将沦为摆设。

烂尾楼的问题并不是因为法律不足。我们真的需要新的法律来‘给予更多保障’吗?”

郑金龙
郑金龙

先建后售制斩断祸根

郑金龙认为,烂尾楼没有事后解决方案,唯一的办法是事前防范。

他指出,政府必须强制推行“10:90”先建后售模式,即购房者先支付10%的定金,另外90%等到新房完成和获得完成与合规证书以及交付空置所有权后才支付。

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倪可敏昨日在国会下议院指出,房政部正在研究修订1966年房屋发展(管制与执照)法令(118号法令)的建议,把执法范围扩至有问题的商业发展计划。

倪可敏说,修订建议将加强执法行动的全面性和管控成效,包括将涉及严重延工的发展商母公司和子公司(受益所有人)的董事会成员均列入黑名单,此举将能作为早期预防和长期行动,以防止私人房屋计划沦为严重延工并最终被搁置。

截至6月30日,严重延工和搁置私人房屋计划特工队(TFST)已确认233项延误计划和360项病态计划,其中220项病态计划获得竣工及合规证书(CCC),14项计划的状态已转为“进展顺利”,涉及2万5822间房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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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h C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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怪不得有很多烂尾楼,我也做發展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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